在美国的一次违章经历

我在美国旧金山工作时,有一次在高速公路超速,被交通警察拦了下来。那位警察礼貌地向我敬了个礼,然后检查我的证件。对我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之后,他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罚款单。

我见势不妙,就笑眯眯地对那位警察讲,自己和当地的警察局长很要好。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话,我随即从包里掏出自己和那位局长的合影。可令我失望的是,警察并没有因为我的“特殊情况”取消处罚。

回到公司,我把这件事讲给美国同事听。几位同事听罢,摇摇头说,以后千万别这样说了,否则,不但自己脱不了干系,还会对你的那位局长朋友造成负面影响。

原来,美国的交通警察有着极其严格的执法程序。如果有人利用职权为熟人开脱,试图逃避处罚,就属于“蓄意妨碍执法”,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美国各地的警方高层人员都是民选产生,如果发生徇私舞弊的丑闻,想谋求连任将十分困难。

我问同事:如果已经开了罚单,是否可以找熟人疏通?他们严肃地说:No。警察开出罚单以后,即刻将处罚信息输入电脑,系统会将此信息传达至当地警察局、法院和车辆管理部门。要想同时搞定这3个部门,谈何容易?

美勤精英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