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费

申请费

所有申请人必须在签证面谈前缴付申请费。学生及交流学者申请人需缴付SEVIS费,该费用可在网上支付,另外根据申请人国籍的不同可能还需缴付对等签出费。

  • 签证申请费

申请人须支付人民币930元申请费,无论签出与否,该申请费不予退还。申请人可在上海领区的任一中信银行支付该费用。(中信银行的清单请点击这里)申请人缴付了930元申请费后,会得到中信银行给出的两联收据。请务必在面谈时带好收据。另需注意的是,一白一黄两联收据必须在面谈时一并交给签证官,在中信银行可免费领取申请表。

  • SEVIS(所有F、M、J签证申请人需付的相关费用)

此项由美国国会制定的SEVIS(学生交流学者信息系统)I-901费是用来支持学生及交流学者追踪系统,以确保他们在美国的合法性。所有在2004年9月1日以后收到初始I-20或DS-2019表的学生或交流学者申请人都需在面谈前交付SEVIS费。签证官则需在给每个F、M、J申请人颁发签证前确认在SEVIS系统中有该申请人的电子付费记录。F、M、J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即F-2、M-2、J-2签证申请人)在申请时也要提供SEVIS表,且需被确认其电子付费记录。美国政府担保的申请人如其项目编号由G开始则可免付SEVIS费。大部份返签的学生和交流学者申请人通常不需付SEVIS费。

SEVIS费用为100美金。只有特定短期交流学者申请人的费用为35美金。所有需付SEVIS费的申请人都需填写I-901表,该表可从以下网址获得:http://www.fmjfee.com。目前,SEVIS费可在网上通过信用卡支付,或通过由美国金融机构开具的国际汇票或支票以美元支付。申请人需在面谈时将SEVIS费交付收据带上。有关SEVIS费的详细信息,请参见SEVIS网页及SEVIS阐述页。

  • 对等签出费

根据签证类别、申请人国籍及签证有效期长度的不同,申请人可能被要求支付对等签出费。该费用是基于与其他国家的外交对等原则制定的。对等签出费只在获签后收取,申请人在与签证官面谈后可在领事处付款窗口支付该款项。有关对等签出费用的国家清单,请点击以下网页:http://travel.state.gov/visa/frvi/fees/fees_1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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