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照片要求(DS-160表格要求标准)(2)

修改

  不得对照片进行数码改进或其他修改或润色。

  调整大小时,应预留照片的比率。(不能延展照片)

  眼镜

  拍摄时可以配戴眼镜,但镜片不得有颜色,不得因闪光,阴影或边框/镜架使眼睛模糊不清。通常稍稍抬头或低头可以避免镜片上出现反光。

  除非因为医学原因需要,否则不得佩戴深色眼镜或非处方有色眼镜

  装饰物

  不得佩戴太阳眼镜或其它物品遮挡面部。

  非宗教原因不得戴帽子或覆盖头部的物件,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者不得影响任何面部特征的辨认。

  组成部分一览获得理想照片的七个步骤

  □ 取景框里包括完整的正面面部,保持双眼睁开。

  □ 照片包含从头顶到下巴的完整头部,头部高度应该在1英寸到25mm到35mm之间(1-3/8英寸之间)。

  □ 头部位于取景框内的中央位置。

  □ 双眼高度从照片底部量起高1-1/8英寸到28 mm到35 mm之间(1-3/8英寸之间)。

  □ 拍照时应以纯白或灰白色为背景。

  □ 调整拍照对象的位置并调好光确保面部或背景不会出现阴影。

  □ 鼓励拍摄对象表情自然。

  头部位置和放置 -头部大小

  头部的高度或者面部大小(从头顶量起,量到下巴,包括头发,)必须为整个照片尺寸高度的50% 到69%之间。眼睛的高度(从照片底部量起,量到眼镜的水平高度)必须在整个照片高度的56% 到69%之间。

  照片像素规格必须按照正方形的比率(即高度与宽度必须一致)。最小尺寸不得小于600像素(宽)*600像素(高)。最大尺寸不得超过1200像素(宽)*1200像素(高)。

  亮度,对比度和色彩准则

  亮度和对比度必须调节到能够准确表现拍摄物。

  未正确调节过对比度或色彩的照片会导致某些特殊的面部特征模糊不清。

  色彩必须能真实再现自然肤色。

  使用未进行色彩平衡矫正的荧光灯或其他闪光灯可能导致照片上出现不必要的色偏。

  适配的滤色镜能减小不当的色彩平衡。

美勤精英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