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美国的非营利性医院

介绍美国的非营利性医院

 

在美国,半数以上的医院是私立非营利性质的。情况介绍如下:

  一、非营利医院的注册

  非常利性医院属于公益性公司(public benefit corporation),其中请程序简单,一般而言,90%以上的申请会得到批准。

  1、发起人制定章程,确定董事会成员。

  2、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的构成简单,主要包括申办人姓名、住址、组织宗旨及其内部结构。申请表交由州内政司批准(the Secretary of stare)。

  3、取得医疗职业方面的行政许可。

  4、缴纳手续费。

  申请表符合要求,则申办人需缴纳425美元手续费。

  5、批准。

  缴纳手续费后,该非营利组织便申请成功。而且一旦在联邦政府申办成功,地方各级政府基本上一路绿灯。一经批准,非营利组织可永远生存下去。

  6、免税资格申请。

  该组织如需免税,则到联邦税务局申请免税资格。

  另外,有的营利性医院申请转为非营利性医院的,必须报送有关资料:

  ①医院设施的评估;

  ②说明医院原持有人与现组织理事会之间的关系;

  ③列清营利性医院医疗人员与优待对象的姓名以及转为非营利组织以后所有医疗人员的姓名;

  ④列出医院转为非营利组织以后继续在医院内租用诊室的所有医生姓名以及所付租金,并附上被租诊室公平租赁价格的评估。

  二、免税资格认定

  1、凡是申请税收优惠的国内非营利机构,都需向美国国税局申请免税独立核算。为取得这个资格,该机构必须通过组织测试和运行测试。

  (1)组织测试:

  其一、该机构工作目标,按照税法50IC3条款进行审查;其二、组织消亡时,其财产转移方式是否符合慈善目的。

  上述两点均需清楚地写入该机构文件。

  (2)运行测试:

  对该机构的活动进行审查,不得为私人谋利,不得从事某被禁止的政治活动,否则不能免税。

  2、凡申请免税资格的机构,要如实地填写美国国税局要求的1023表,且还要填写所在州的税务局的相应审查表格。1988年的美国联邦税法还规定,所有要求免税的机构,有责任在上班时间向公众提供交给国税局审查的近3年的年度报告的主要信息(即990表或990—PF表),要求免税的申请和做出决定的文件。

  3、对于非营利机构完成申请事项还有时限要求,在申请未获准之前,该机构需要照章纳税,获准后可以退税。

  美国宪法修正案和1913年税法都免除社才所有收入的所得税。但是免税不等于不进行税务管理,特别是收入额到一定的法定数额,还要向国家和税务机关进行报告。例如,美国法律规定,年收入超过2500美元的社会团体,必须向国家税务局提交年度报告。

  美国的税收管理体制分为联邦、州、地方政府三级。联邦税制是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为主,美国联邦税法501条根据组织活动宗旨,区分了25种可以享受豁免联邦所得税的非营利性组织。

  1、这25种团体应按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规定格式提出申请书,非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批准,不能作为非征税团体。

  2、非征税团体每年应依照规定格式提出资料申请报表。

  3、这些免所得税的团体,若经常性兼营与法定免税事业没有实质关系的事业,该无关事业将按照一般公司所得税率征税。从无关事业总所得中扣除直接费用后,为征税所得。其征税所得在1000美元以下者免税。

  三、非营利性医院与政府的关系政府对非营利性组织实际是一种支持与被支持的关系,没有政府资助,著名的麻省总医院可能根本就不会存在。据1989年对17所医院的调查,他们收入的1/10以上来自政府拨款。几年后,另一项调查表明,美国政府的资助平均占私立医院收入的8%。在有些州这个比重高达20%以上。因此政府经费支持私立医院是美国的一大特色。

  四、非营利性医院的监督管理

  1、法律规定

  美国法律要求公益性组织的财务状况向全社会公开。如加州,公益性组织必须根据联邦政府、州政府的要求,分别向联邦税局、州税务局、信托登记处提供年度财务报告。

  2、税务管理

  进行监督管理首先区分非营利性机构有关及无关的经营活动,以实施对与其相关的可免税的经营活动给予免税的规定。

  先从经营目标上予以区分。美国国税局审查非营利机构的经营活动,是为了慈善目的还是市场目的。为市场动作的那部分要纳税;如果该组织经营目标完全转变为市场目标,就要全部纳税。国税局除了每年抽检之外,对那些需要特别关注的案例会一直追踪到底。如发现非营利机构违背其目标,从事营利活动,国税局可以吊销其免税资格,州内政司撤销其登记执照。

  其次,判定经营活动与非营利机构自身工作的相关性。

  3、组织管理

  美国每个州都有管理非营利机构的组织。在加州就设有慈善信托登记处和慈善信托法律和审计部。

  慈善信托登记处负责:

  (1)收取和处理所有公益性公司的慈善信托人提交的财务报告等信息;

  (2)接待要求查看这类文件的公众;

  (3)记录来自公众的慈善机构的投诉并转交给后者处理。

  慈善信托法律和审计部由律师和审计员组成,负责:

  (1)对非营利机构滥用资金和欺诈行为以及错误管理进行调查和审计。其调查结果转交法院以防备某些人转移资产。

  (2)审查和实施有关非营利机构合并、财产出售、人员待遇、机构借款以及章程修改等项事宜。

  4、州检察长管理

  州检察长的角色不同于国税局,他代表所有慈善机构的公共利益。其责任是调查和审计慈善机构,发现其领导人或信托人的错误管理、转移资金甚至欺诈行为。如果由于非营利机构领导人的不当行为丢失了慈善财产,检察长可以控告,并要求赔偿。这笔资金将由检察长负责追回,并还给慈善机构。

  州检察长负责指导上述两个管理机构的工作,并根据“登记处”提供的公众投诉信息,要求“法律和审计部”进行调查。

  5、自律

  (1)按行业组建的全国性团体制定的有关行为准则。如美国红十字会、美国医学会、基金会协会等全国性协会,分别制定了行为准则或道德准则,供有关公益性团体执行。

  (2)民间非营利组织评估机构管理。主要评估机构有全国慈善信息局、更好商业局协会等。

  (3)组织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完美财务会计制度、加强理事会对财务运作的监督等。 

美勤精英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