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亲属签证(F2、M2、J2、L2和H4签证)申请材料介绍

欲获签证赴美与在美短期停留的配偶或父母一起生活, 美国亲属签证申请人必须有能证明其是F-1, J-1, M-1, H-1, H-2, 或 L-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并且进入美国的目的仅为陪同上述主要签证持有者或赴美与其团聚。

 

  请注意进行面谈的签证官在审理个别申请时可以重新考虑下面所列出的签证有效期和可以入境的次数。F-2 签证签发给留学生(F-1)的家属, 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J-2签证签发给交流访问学者 (J-1)的家属, 美国亲属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M-2签证签发给在职业学校或其它非学术性机构进修的学生 (M-1)的家属, 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H-4签证签发给赴美短期工作人员 (H)的家属, 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入境次数为一次。L-2签证签发给跨国公司内部调任人员 (L) 的家属。申请人欲获签有效期为两年可多次入境的L2签证必须支付120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签证签发费。如果L-2签证申请人选择有效期三个月可入境一次的 签证可以免交签证签发费。

 

  所有美国亲属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一张照片: 于6个月内拍摄的5 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在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上。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04元人民币(自2008年7月24日起执行)。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现在将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填 写完毕并打印出来后,必须将其申请费收据粘贴于表格的最后一页上。请注意粘贴收据时不要将条形码区域遮挡住,另外请勿用订书钉或胶水(胶棒)粘贴收据。

 

  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 DS-160(所有申请人必填)

 

  填写完整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表格:留学生家属(F2或M2)必须出示家属本人的I-20表;交流访问学者家属(J2)必须出示家属本人的DS-2019表。表格必须经学校指定官员(DSO)和申请人本人签字。

 

  亲属关系证明:与在美亲属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原件、子女出生证原件、来往书信和家庭合影等。

 

  家人在美合法身份证明:在美亲属的合法身份证明,如护照及美国签证的复印件、留学生的I-20表、交流访问学者的DS-2019表或短期工作人员的I-797表等。

 

  充足的资金证明:证明申请人赴美后不会成为美国公众的负担,证明文件包括在美家人的个人所得税单(1040 表)、单位的收入税单(1020表)、单位的季度报告(941 表)、W-2税表、银行存款报告或个人资金支持宣誓书(I-134表)等。申请人已在美国上好健康保险的证明文件也会对其申请有帮助。

 

  请注意以上美国亲属签证材料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确保您获得签证。您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合理解释您的访美目的和回国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

美勤精英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