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美国签证政策新变化后篇

第四,关于美国签证费收据的变化:

 

  自2010年12月3日起,购买的签证费收据上将会打上名字,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可以转让给别人了。

 

  原文如下:

 

  通知: 自12月3日起,所有非移民签证费收据必须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过去,购买的签证费收据有可能是空白的)。当购买签证费收据时,中信银行将在每张收据上打印申请人的姓名。旅行社和其它机构不可能再购买空白的收据。为了确认其购买目的,申请人或其代表在银行购买收据时必须出示申请人的护照或者护照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一旦购买了打印名字的收据后,此收据就不可转让或退款,收据上的信息也不可更改。签证费收据有效期为一年,上面注有其名字的申请人在一年有效期内可随时使用该收据。

 

  在非移民签证面谈时,我们将按面谈名单逐一核对申请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护照及收据号码。我们作出相关改变是为了给公众旅行提供帮助。在此我们感谢您的理解和合作。

 

  第五,关于续签费用的下调(此条只适用于北京大使馆,其他领事馆需浏览各自网站了解):这个通知个人感觉挺有意思,向来各项费用都在看涨,这次居然也会有降价的行为。

 

  原文如下:

 

  通知: 节日快乐!我们很高兴地向大家宣布自2010年12月25日起,中信银行免面谈代传递手续费用将大幅下降。申请F和M类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和70周岁 (含) 以上的老人只需支付100元人民币,其他申请人只需支付120元人民币。使用此服务续签签证无需等候面谈或排队,所以这是最容易、最快捷、最好的续签办法。代传递申请与亲自来馆面谈的申请在审理时享有相同的优先权。申请人无需来馆面谈、无需预约,也无需在使领馆排队等候。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符合免面谈代传递条件的申请人都必须使用此服务。这一举措旨在改善我们对申请人的服务。

 

  但有一些限制。符合代传递资格的14至79周岁申请人必须已经持有一有效的美国签证(或者签证自失效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之后没有被拒签过)并且再次申请相同的签证类型。80周岁以上或14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即使他们以前从未申请过赴美签证,同样有资格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申请。

 

  上述信息只适用美国驻华大使馆(北京)。如果您在其它美国驻华总领事馆(成都、广州、上海,沈阳)申请,相关的申请程序细节,请浏览他们的网站。

 

  注意:还有一项规定,可能有时候会被大家忽略或者忘记,那就是一般规定在学习项目开始前最多120天可以去签证,也就是说大家不要一味的为了避开签证高峰期或者想早点订机票而预约太早的时间,超过120天的大使馆有权不予受理。

美勤精英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