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周刊:美国税改势在必行

北京时间2月1日,《商业周刊》刊登题为《美国税改势在必行》的评论文章,现全文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美国共和党热门总统候选人米特·罗姆尼(Mitt Romney)的税收申报,给“下调资本收益税率”争论提供了一个机会。事实上,除了资本收益税率,其他类型的税率也身处考验之中。

“当下,美国民众对联邦税收体系的不满愈演愈烈。多年来一直被采用的现行税法的很多条款,已经让联邦税收体系越来越复杂。更为糟糕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美国税法的基本公平性产生质疑。”

上述观点听起来是否有些熟悉?

事实上,这是美国财政部于1977年进行的一项名为《主税的蓝图》的研究的开篇话语。不幸的是,自1977年以来,收入税法的复杂性和基本不公性越来越严重。

据媒体披露,罗姆尼2010年的收入为2160万美元,按13.9%的个人所得税率为这些收入纳税。此外,罗姆尼的竞选团队还发布了2011年的预估税申报单,这份申报单表明罗姆尼2011年的调整后预估总收入为2090万美元,按15.4%的有效税率来缴纳税收。

据悉,罗姆尼利用了投资收入的最惠税率和慈善性支出扣减额,从而使其能够按照低于高收入者通常所需支付的税率缴纳税收。该消息曝光后,立即引起美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共和党前总统候选人赫尔曼·凯恩(Herman Cain)抓住美国经济困难的局面,用“999”税务计划引起了大家关注,他认为只有把个人所得税和公司税都降至9%,并且征收9%的全国营业税,才能解决美国面临的财政赤字和国债问题。

不难看出,税收改革,是旨在削减联邦长期债务和赤字的诸多提议中的一项关键改变。1月24日,总统奥巴马在其任内最后一份年度国情咨文中提出,对于那些年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个人,应征收最低30%的实税率,而不能只通过15%的收益所得税率来“逃避社会责任”。

根据美国目前的税法合格股息(qualified dividend)和长期资本利得(出售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资产所得盈利)的最高税率是15%,而普通工资税最高税率则高达35%,尽管后者只适用于年收入超过38万8350美元者。拿罗姆尼为例,他的巨额收入来自投资,因此他所支付的有效税率仅和年收入8万美元的工薪阶层需要支付的相同。

据了解,美国国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开始对资本利得适用低于工资所得的税率。当时政府的担忧是,资本利得税高实际上会降低收入,因为人们将保有投资限制资本流动,其时工资税达到令人震惊的73%。1922年,国会将资本利得最高税率降至12.5%,并维持至1934年。在之后70多年的多数时间内,长期资本利得最高税率介于20%至30%之间,20世纪70年代高达39.9%,但直到2003年都未低于20%。

如今,在国内经济复苏缓慢的大环境下,税收改革变得尤为重要。不管我们喜欢与否,在未来数年内,我们都会看到主要税率被更改,原因有目共睹,那就是美国政府可怕的长期财政状态。

美勤精英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