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的管理概况(1)

美国大学的管理概况(1

美国高等院校就性质而言可分为公立和私立两大类。公立院校是指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资助建立的学校;私立院校则是由个人及私人团体(如教会或企业等)资助建立的学校。在经费来源方面,公立与私立院校之间有较显著的区别。

公立院校的主要经费来源为:

  (1)州政府的税收拨款;

  (2)联邦政府对图书馆和其他设施、专门的学术研究项目及援助学生的拨款;

  (3)地方政府部门的拨款,大部分是针对两年制社区学院和市立院校的;

  (4)为弥补财政开支而收取的学费,学费通常比私立院校低得多;

  (5)为政府部门、基金会及企业等开展研究提供服务签约所得款项;

  (6)来自校友、企业界、基金会等方面的赠款及从这些款项累积而成的捐赠基金所得的收益。

私立院校的主要经费来源为:

  (1)向学生收取的学费通常比公立院校高,在经费来源中所占的比例也较大;

  (2)地方、州及联邦政府提供的用途指定的补助(教会学校通常得不到这些补助);

  (3)来自校友、企业界、基金会等方面的赠款及从这些款项累积而成的捐赠基金所得的收益(这种来源在私立院校比在公立院校远为重要);

  (4)与政府部门、基金会及企业等签订的研究和服务合同。

    然而,以经费来源的不同来区别公立和私立院校其实并不完全。尤其是近年来,许多公立院校更加大张旗鼓地通过民间渠道募捐筹款,而私立院校在财政上则日益依赖政府的资助。美国大学生的经济资助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大部分来自于各级政府,两类院校在经费来源方面的差异正在逐步缩小。

    公立与私立院校之间的实质性区别在于控制学校的是政府还是私人团体。私立高等院校通常是在州的特许状之下运作的法人团体。在一些州,此种特许状由州教育局或大学评议会颁发,有关机构还制定了某所新院校在取得特许状之前必须达到的种种标准。在另一些州则并无此类标准,任何团体只要有足够财力建校,或能游说州议会颁发特许状,便获准颁授各种学位。私立院校各类经费来源的比例在各校间以及在每个学校不同的时期都是不同的。在许多院校,政府拨款的比例大为增加,而有的学校却拒绝接受任何来自政府的拨款。

    美国私立高等院校的历史比公立院校远为悠久,故美国传统名牌大学如东部常春藤联合会的8所院校(哈佛、普林斯顿、耶鲁、宾夕法尼亚、康奈尔、布朗、达特默斯、哥伦比亚。其中康奈尔大学兼具公立和私立双重性质,这在美国是独一无二的),都姓私而不姓公。直到19世纪后半期以来,一流的公立院校(如加州大学和德克萨斯大学)才纷纷崛起。在美国,许多私立院校享有其他国家私立院校所难以企及的声誉,使各州的公立院校不得不在质量上向它们看齐,对维持高水准的美国高等教育起着重大作用。

    美国公立院校又可进一步分为州立、市立和国立三类。由于联邦政府对教育机构不直接实行控制和管理,因此除少数几个联邦政府直属院校如军事院校外,其他公立和私立院校一样受各州法律的制约。

    州立高等院校通常由各州议会通过立法而建立,有时也根据州宪法而建立。这些院校通常属州高等教育董事会管辖,董事会成员往往由州长任命。州立院校从州政府得到它们基本的财政收入,其余收入来源为学杂费、捐赠和联邦拨款。

    市立高等院校是根据州法律或特许状建立的,由当地的董事会管辖,董事会成员往往由市长、市教育局或市政会任命。美国有的城市还举办庞大的综合性大学,如纽约市立大学拥有校园20个,学生18万,规模上在美国高等学府中排行第三。这类院校的收入主要是当地的税收和学杂费。私人捐赠和州政府的财政支持对有的院校也很重要,但捐赠基金在所有此类院校都是微不足道的。目前联邦政府对此类院校的援助正在不断增加。

    国立(联邦)高等院校主要是联邦政府在国防领域直接举办的院校。联邦政府的其他部门也举办少数高等院校。

 

美勤精英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