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J.D.是相当于法学博士吗?

据说,某著名政法大学花重金延揽了很多J.D.,当事者说这是美国的法学博士,这究竟是什么东东呢?

    美国的法律学位分三种:J.D.(直译是法律职业博士)、LL.M.(直译是法学硕士)和S.J.D.(直译是法学博士)。

    J.D.学制为三年,已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能申请,非英语国家的本科毕业生还需参加法学院入学考试和“托福”考试,达到一定分数线才有资格申请入学。

  LL.M.是一种学术学位,学制一到两年,在美国一般是有志于从事法律教学、研究工作,并已获得J.D.学位的人员申请攻读。

  具有LL.M.学位的法学研究生,如果希望在某一专门法律领域有更深的研究,或者职业目标是成为法学院的高级教员,可以在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后申请继续攻读S.J.D.法学博士学位。

  当然,最难的是Ph.D,即哲学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这是最高的学位。在中世纪欧洲的时候,当时哲学在社会占一种特殊的地位甚至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工具,而哲学这个词 (Philosophy)是非常神圣和博学的代名词,后来随着社会发展进步沿袭了哲学广博、神圣的含义用来表达学问到达很大很深程度人的作为博士。通常,拥有人一般在大学本科(学士)及/或研究院(硕士)毕业后,再进行相当年数(通常为三到五年,或者更久)的研修后,撰毕论文并通过答辩,方获发哲学博士学位。法学人获得Ph.D的多为法律交叉学科,但数量很少。

  任何一名合格的中国大学本科毕业生,只要拥有达到学校要求的托福、LSAT成绩和不错的本科学业记录,都可以申请J.D.。可见,这是一个学士后教育,学位相当于国内的法律硕士。

  LL.M.的申请较严格:申请者必须经过本科阶段的法律学习,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证明有足够的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提交主要出版物 和学术作品;参加“托福”考试并达到学校所要求的分数。中国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含通过联考录取的法律硕士毕业生)如果已经发表了一些法学论文,且英语水平 较高,申请LL.M.得到批准的把握会比较大。可见,这个学位相当于国内的法学硕士。

  申请S.J.D则要求具有法学硕士学位,并达到学校英语学习要求(一般为“托福”成绩)和学术能力要求即发表论文或学术著作的数量、质量。这个学位相当于国内的法学博士。

    语言的翻译,其实是有策略的。就好比,Institute可以翻译成协会,也可以翻译成研究院,member可以译成成员,也可以译成院士。

    一切端赖有心人。

美勤精英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