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对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本科生开展预科教育

 

教育部26日发出通知,决定从2010年9月1日起,对中国政府奖学金本科来华留学生新生在进入专业学习前开展预科教育。

通知指出,由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以汉语进行本科教育的留学生均须接受预科教育,但具备下列两类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免修:一种是以汉语作为学习语言完成中等教育的外国学生,申请时应附其毕业学校为其出具的中等教育阶段必修课程授课语言为汉语的证明。另一种是已获得达到进入专业学校学习标准的HSK成绩的学生,申请时应附HSK证书复印件,HSK成绩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两年。

通知指出,预科教育的目标是使学生在汉语言知识和能力、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跨文化交际能力等方面达到进入我国高等学校专业阶段学习的基本标准。在完成预科教育之后,学生应具备一定的汉语交际能力和跨文化交际的能力,达到相关学科要求的汉语水平,并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

通知要求,预科教育原则上为1-2学年。对于有一定汉语基础的预科新生,学习时间可适当调整。预科教育课程必须包括语言类、文化类、专业知识类和语言实践类。要坚持语言教学与专业知识教学相结合,以语言教学为主,以专业知识教学为辅。预科教育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两者的课时比例可根据各预科教育学校实际教学情况确定。

通知强调,这项举措是为保证中国政府奖学金本科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提高奖学金使用效益。因此,预科教育阶段学习结束,考核合格并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的学生将获得所在学校颁发的预科教育结业证书,凭证书转入有关高等学校进行本科学习,无需再参加入学考试。接受了预科教育但未达考核标准的学生,将被取消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但可获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写实性学习证明。

美勤精英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