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一、偶落哥大


  到美国当访问学者,我最想去的学校是路易斯安那的土伦法学院(Tulane Law  School),因为它所在的是一个法典法的州,这个法学院是美国的民法研究的重镇,其教授肯定与我共同语言最多。但去过美国的同事都对我说,去那个落后的州吃亏,一定要去哈佛才不枉了自己在国内的学术地位,我承受不了可能只有一次的这样的学术机会的浪费,于是我就报了哈佛。但想去哈佛的人太多,以致于不能全部接受。我的材料被退回。我的第二个选择是哥伦比亚,我对它了解甚少,是随机选的。稀里糊涂地来了哥大后不到一个月,我比较了解这所大学了,遂产生对自己的选择一点都不后悔,认为自己到了一个正确的地方的感觉,并且以此自豪。


二、了解哥大


  尽管按照欧洲的标准哥大是一所年轻的大学,但按照北美的标准它是可以凭自己的白发得到尊敬的了。1754年10月31日,经英国国王乔治二世颁发特许状,在纽约成立了国王学院,以“推进文科教育,阻止已经在这个殖民地流行的共和原则的增长”。这就是哥伦比亚大学的肇始,与哈佛等美国最早为培养传教士建立的大学对学生有宗教方面的要求不同,它完全是一所世俗的学院,对学生没有任何宗教倾向方面的要求。这似乎预示着哥大的自由主义传统。令乔治二世失望的是:这所学院培养了不少美国革命的旗手,他们最终使美国摆脱了英国国王的统治。尽管如此,哥大仍念念不忘自己与国王的联系,一直把王冠作为自己的标志,其校旗上的图案就是这个王冠。


  革命者陆续进入了国王学院。1764年,约翰·杰伊(John Jay)从国王学院毕业,他后来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任大法官。1768年,美国宪法最后一稿的作者古维纳·摩里斯(俺看到过他的现存纽约历史协会的一条木腿,据说是取代这位法裔美国人偷情时摔断的一条真腿的)从这个学院毕业。1774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这所学院入学,他后来成为美国的第一任财政部长。他大概像所有的革命者一样没有完成自己的学业,因为在他入学的那年就爆发了美国革命,学院停课(从1776年到1783年),改成美军的医院,直到革命结束后的1783年才复校。此时,江山已改主人,故原来的国王学院也改名为哥伦比亚学院。“哥伦比亚”4字取史无前例的意思。确实,从某种意义上讲,哥伦布干过一件史无前例的事,因此,他的名字也就成了史无前例的代名词。为何从某种意义上才可以这样说,俺还要写“谁发现了美洲”一文加以说明。


  哥伦比亚终于成为美国人的一所大学了,由此开始了它的光荣史。像中国的学院升大学一样,1896年,哥伦比亚学院改名为哥伦比亚大学。1897年,哥大迁往晨边高地校园,此前她在纽约的下城的第49街与第5大道交叉的地方,即现在的洛克菲勒中心的地点。迁到晨边高地后,学校南邻哈莱姆黑人区,北接著名的中央公园,东西则各由晨边高地公园和河边公园护持。居高临下,左有东河,右有哈德逊河,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地势,从此就更加势如破竹地发展。


  来美国前,在哥大的网站上看到Morningside这个词,字典上查不到,不知何意。后来在导游性的书上看到该词被译为“晨边”,仍难解其意。到了哥大后,我住的巴特勒堂就在晨边高地,我每天早上都到它下边的公园跑步,天长日久,我自然悟出了该词的意思:最早看到日出的地方。确实,在雄视整个哈莱姆的这个高地,每天总是看到鲜红的朝日从楼群中跳出来。得了这样的风水,哥大自然中气十足。


  哥大首先的成功是成为长春藤学校的成员。其次是有大量的教职员获诺贝尔奖。1931年,长期担任哥大校长的巴特勒因为他为巴黎和约作出的贡献与Jane Addams共获诺贝尔和平奖。1934年,哥大教授哈罗尔德·乌雷获诺贝尔化学奖。1956年,医学院的Andre Cournand和Dickinson Richard共获诺贝尔医学奖。1996年,Vickrey教授获诺贝尔经济学奖;1998年,Stormer教授获诺贝尔物理学奖[1]……到目前,哥大出身的人已有58人获各种各样的诺贝尔奖,据说是单个机构的成员在世界范围内得奖最多的。还要提到的是,1941年,已经在意大利获得诺贝尔奖的恩里科·费米由于妻子是犹太人而移居美国,作为敌国侨民在哥大研究原子弹成功。我记得他的传记中写到,最初的反应堆就设置在哥大的校园里,大概就是在我们经常经过的那个大草坪上,现今它是年轻人玩乐的地方和举行重大仪式时开饭的地方。


  哥大的第3项骄傲是出过总统和差不多就成为总统的人。且不说1907届的哥大法学院毕业生弗兰克林·德诺拉·罗斯福后来成为了美国总统,只说率领盟军在欧洲打败法西斯的总司令艾森豪威尔将军于1948年解甲归田,他的“田”就是哥大,担任其两任校长(1948-1953年)。当然,武人治文人开头也闹了一些笑话,这点我留到“话说系人”一文中去说,但艾克还是演好了他的角色。在他当上总统后还为哥大做过特别的贡献呢!在美国这样的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恐怕没有多少权力拨地皮给某个机构,尤其是私立的机构,因此,哥大现在占4个街区的校园曾经被马路一分两半,最早的Low图书馆和晚近的巴特勒图书馆隔着一条车河对望,人们深受噪音之苦。艾克掌权后关闭了这条路,使哥大有了一个一统的校园和校门,做到了内外有别。在纽约这样的老旧大城市,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因此,哥大人感念艾森豪威尔了。


  “差不多就成为总统的人”是上面说到过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担任过30多年
(1902-1945年)哥大校长的巴特勒先生。哥大汉学系就是在他手里建立的。他担任校长时,罗斯福已经是在任的美国总统,作为对母校的敬意表达,罗斯福总统于1902年月出席了巴特勒校长的就职典礼。从老照片来看,当时不少骑警护卫左右,够风光的。1920年,巴特勒竞选共和党总统提名并获得了69%的支持,但最终不敌哈定未能成为总统候选人,成为哥大人的憾事。


  从远到近,要说到哥大法学院了。哥大最初的历史就跟法律有密切关系,前面已经说到的杰伊和摩里斯就是法律人,但到1858年,哥大法学院才成立,它是美国建立最早,现在最有实力和名气的法学院之一,没有它,俺也不能到哥大当访问学者了。因此对尚未考据到的创立者特别感念。它和其他美国法学院一起结束了美国法律从业者的学徒式培养方式时代。任何东西都有一个开始,纽约民法典的灵魂菲尔德先生就是一名按学徒式方式培养出来的律师呢!任何学院都是以自己培养出的杰出学生闻名于世的,哥大法学院也不例外。我从记录中看到,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弗兰克林·德诺拉·罗斯福是哥大法学院出身。1959年,Ruth Bader Ginsberg从哥大法学院毕业,她后来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二位女法官。1955年,加利在哥大法学院当福布莱特访问学者,他后来成为联合国秘书长。说起来,加利先生的地位跟俺现在的地位是一样的,可能考虑到俺有高升的可能性吧,哥大放弃了不为访问学者安排住处的陈规让俺住进了条件良好的巴特勒堂。呵呵,俺可感谢加利先生的杰出成绩。


三、哥大法学院学生人物志


  由于哥大法学院的名牌地位,进入这个地方读书要经过残酷的竞争。据统计,2002年秋天,申请读哥大法学院的共有8072人,获准的仅有377人,差不多是20人中取一人。进来的这些人是什么人呢?由于我对哥大中国法研究会的参与,我正好认识了这些人中的懂中文的在中国法研究者。看看他们的经历,对于比较中美两国的教育制度乃至于法学教育制度都是有益的:


  Denny,中文名马德宁,犹太人,每次中国法研究会活动的组织者,总是最后收拾东西当雷峰。他去过北京、长沙等地,也在上海的律师事务所实习过。中文讲得很棒。他从不戴犹太人的小帽,但他的头发的特殊长法总显得他戴了一顶这样的帽子。


  Alex Woods,中文名伍子有。加拿大魁北克人,同时也是美国人,其父母住佛蒙特州,他总是把美国作为“我们”。后来他按中国的方式叫我“老徐”,我叫他“小伍”。他在台湾和大陆生活了两年年多,中文讲得很好,经常访问法思网看我和我们的文章。他在中央电视台的英语频道工作过,希望将来也去中国工作。我和他是语言伙伴。他本科是学人类学的,现在是法律博士生(J.D.)。


  Jeffrey,24岁,凯里师范学院的留学生,喜欢吃辣,已经贵州化了。他在中国散淡了几
年,想学什么就学什么,不想学就算了,回到美国后已经不适应这里的生活。我在听财产法
课时与他同班,经常看到他不做笔记,听讲时打瞌睡。


  余墨莉,瑞典来源的加拿大移民,因此具有两国的国籍。她弟妹的爷爷就是有名的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因此似乎从来就跟中国有点联系。她在台湾学的中文,她告诉她曾与6个台湾女孩住一间,因此口语很好。其他与同胞共住的美国人口语就上不去。我这才知道台湾的学生宿舍也是这么惨。后来她在南京博物馆工作过4个月。她在哈佛跟张光直当博士生,学人类学,已经在加拿大当了教授,现在来哥大当一年级的法科学生,希望将来到中国教书,最好教国际税法,一直到在那里去世。她不像一般的西方人那样忌讳谈自己的年龄,明确告知我1968年出生,属猴。她讲话的形体语言颇有猴态。她认为外国男人娶一个中国女人容易,而一个西洋女人找一个中国丈夫很难,因为怕她们不听话。她认为自己的中文儿语多,达不到学术语言的层次,这跟她当年学中文的环境有关。


  我们看到,哥大法学院招收的学生其本科都不是学的法律,他们在本科毕业后都有一段“混社会”的经验,上面的人都到中国游历过,增加知识和语言的技能,培养出自己的专长,他们能被哥大法学院选中,恐怕跟他们的这段毕业后经历有关,没有上述经历,恐怕考试再好也无大学录取你。因此,被招收者入学时已经阅历丰富、年龄较大而成熟,有了一个自己选择的发展方向。由于哥大的中国学研究传统,这里很注意招收讲很好中文的美国学生。据说今年的新生中有28人精通中文,上述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样,哥大法学院通过教育制度设定和选拨的方式就得到了一批基础相当好的中国法人才,完全避免了自己去培养他们的语言能力的麻烦。不过,他们的存在影响了俺们提高英语,危难之际见其好处,危难过后怨怪其不陪俺们说英语。在纽约这样的大都会,懂中文的人太多了,弄得俺们都没有必要讲英文。而在一个没有人懂中文的小地方,俺们的英语会被逼出来。


四、中国人与哥伦比亚:其缘起


  可以说,哥大是与中国渊源很深的美国高校。不说其他的,在这里的图书馆可以上中文网,有中国籍的工作人员。公用电脑通常可以显示中文(也可以显示日文、韩文以及其他的亚洲语文),可以打印中文的文章,就可见这种联系,在意大利做不到这一点。当然,这状况还跟哥大所处的纽约的世界首都的地位有关。世界上5个人中有一个是中国人,这一比例在纽约也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光唐人街就有两个。因此,中文的广告所见多有。周末,经常可以看到中文查经班邀请大家共同学习《圣经》的广告。而且,中国在美国的存在分为大陆、台湾和香港3坨,香港的存在似乎是隐而不显的,除了入学时的迎新。而台湾的存在因为台湾学生的活动广告上印着青天白日旗而张扬,有一次活动的主题是关于台湾参与国际社会的,是一位台湾的要员要来哥大举行讲座。在一些民族性的庆典日,两岸学生都举行庆祝活动。大陆学生这一摊是任何人都可参加,台湾学生那一摊不大好进,必须承认台湾加入联合国合理才能进入。


  由于中国人在哥大附近活动的多,以至于纽约市公共图书馆里都有中文藏书,其馆旗上有中文的“图书馆”三字。我在这里办借书证,馆方就要求我填写自己的阅读偏好:读中文的、意大利文的、西班牙文的、日文的、韩文的、阿拉伯文的等等,都可以。这样的安排让你感到纽约真是个世界首都,也感到中文在联合国的官方语言地位被扩展到了联合国大厦之外。我就在这个图书馆借到了本文援引甚多的王海龙的《哥大与现代中国》一书,如获至宝,一口气翻检完,极大地满足了我了解哥大的需要。出国前寻找过哥大的背景资料没有成功,在这里却找到了。


  在这种样态的华人存在的大背景下,哥大对汉学研究十分重视,其强大的东亚研究系就是世界汉学研究的重镇,其来历是这样的,在19世纪50年代被贩卖到美国的“猪仔”中,有一个叫丁龙的人,他受过起码的教育,在加利福尼亚为一个叫卡本尼埃的美国人当管家,服务良好,终身未娶,毕生积累了12000多美元,当时这是一笔相当大的款子。他到达退休年龄时向其主人请辞。后者感于其忠诚和良好的服务,答应为他满足一个心愿。丁龙即提出,用他的毕生积蓄在美国的一所大学设立一个汉学系,以张扬自己祖国的文化,增进世人对她的了解。而卡本尼埃就是哥大1850年的法学院毕业生,于是与哥大联系此事。得知为了设立一个汉学系,12000多美元根本不够,于是,丁龙的倾其所有导致卡本尼埃也倾其所有,他一共为这一计划投资27万5千美元。丁龙的兴学之心感动了慈禧太后,她捐献了5000册图书给该系。李鸿章和当时的驻美官员伍廷芳也各有捐赠。当时哥大的意见是以卡本尼埃的名字命名汉学讲席,卡本尼埃坚持以丁龙的名字命名。该讲席是1901年设立的,至今其讲席是丁龙命名,在世界范围内,这都是异数。二战后,该系增加了日本研究等内容,改名为东亚系[2]。


  东亚系的韦慕庭(C.Martin Wilbur)使哥大与中国的联系更加密切。他自小在日本和中国长大,回美国上的大学,研究生是在北京读的,因此汉学功力很深。他在自然史博物馆和国会图书馆工作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在美国国防部工作,也曾任美国驻华使馆的官员,后来还曾任国务院远东研究处中国部的负责人,因此,他对中国现代史非常了解。他是口述中国历史的发起人和中坚人物[3]。因此,在上个世纪70年代张国焘潦倒香港之时,哥大就资助了他的生活,条件是写一部回忆录。北大才子出身的张国焘果然不负委托,写出了《我的回忆》(3卷本)的漂亮回忆录,是研究中共党史的珍贵资料,在国内有内部发行版。张国焘的妻子杨子烈也写出了《往事如烟》的回忆录。在世纪老人张学良的最后几年,哥大也派人采集了他的口述历史,录音十多盘,在张先生去世后整理成文字,编出索引供读者阅读做研究中国现代史之用。但不许抄录,不许拍照,因此,张学良的口述历史对于大洋彼岸的国人很有吸引力,因此,来哥大不久,我就去浏览了这一手工记录中的3卷,发现它基本上是对张先生及太太的历史闲聊的记录,没有主题的先后,说到哪算哪,作为书印出来真是乏味,只能作为研究的史料用。但我还是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故事,例如,赵四小姐就坚持认为张大帅死于医疗技术不发达,如果被炸后当时能输血,他就不会死。还有张学良义释傅作义的故事,后者曾经被张大帅的军队俘虏,大帅命令执行死刑,但张学良顶着不办,把人放走了。可以看出,尽管我认为这些资料的意义不如想象的那么大,但哥大是花了相当的人力和物力收集和整理它们的,这证明了这所大学对中国的高度重视。


五、哥大中国留学生人物志


  还可以说,哥大是与中国人的留学美国史渊源极深的大学。今年的一个LLM班就有15名中国学生。据说吸纳140多个国家留学生的哥大吸纳的中国留学生数仅次于纽约大学。这是由来有自的,从留学史来看,粗略统计一下,就发现著名的中国学者如胡适、冯友兰、徐志摩、陈公博、宋子文、顾维均、梅光迪、任叔永、陈衡哲、潘光旦[4]、闻一多(只有他写出了当时的哀痛)、吴键雄、李政道、谢希德、赵元任、李芳桂等都在哥大学习或工作过。这是1949年以前的,此后,罗豪才(他是CLIG项目的中方主席)、江平、张晋帆、王锡锌、刘仁文、陈泽宪、梁治平、沈四宝、焦津洪、陈光中、蔡定剑、符启林、刘小楠、黄海、徐国栋等法学者来过这里,另外《读书》的主编汪晖在这里教书。六四以后又来了一些流亡的中国人如对话代表团的首席发言人项小吉、工自联的法律顾问李进进、被通缉过的学生领袖李录,还有王军涛等。魏京生在这里做过关于人权问题的报告。这里开过刑满释放的王丹的欢迎会,据说期间民运人士们由于争说自己的受苦经历,以致于打起架来,互相投掷相机。


  在这里呆过的中国人的感觉如何?清华留美预备学校出身的闻一多于1922年7月来哥大,住过校园附近的Clearmont大道114号,他说过实话。“留学若非过来人孰知之?作中国人之苦,若非留学孰知之?”“一个有思想之中国青年留居美国之滋味,非笔墨所能形容,俟 年年底我归家度岁时,当与家人围炉絮谈,痛哭流涕,以泄余之积愤”[5]。他的“洗衣歌”还描述了华侨的哀痛,记得其中有“你们的欲望的灰,我们洗”之句。


  为何哀痛?因为闻一多留学美国的时期,正处在美国排华的时期。从1882年到1943年实行排华法案,美国以官方的态度歧视中国人。直到1943年中美两国建立起抗日友谊,美国国会以法律允许在中国出生的华人通过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后,中国人的日子才好过一些。以后就逐渐好起来,以致于到今天,诺贝尔奖获得者吴键雄(Vivian Chien Shiung Wu)的照片被挂在哥大书店作为激励学生的榜样,并不因为她不是美国人而否认她作为榜样的价值。她是吴佩孚的侄女,其丈夫袁家骝则是袁世凯的孙子。导致后来李杨得到诺贝尔奖的贝达衰变实验是她做的。李杨只不过因为他们两页纸的论文与泡利相左而震动物理学界[6]。


  大家都因“再别康桥”的诗篇而知道徐志摩是剑桥出身,都不知他1920年9月离开哥大往英国的。徐志摩的父亲为殷实商人,希望儿子读书理财,因此,他在哥大学的是财经。先往克拉克大学学银行和社会学,后到哥大读硕士,选学了政治、劳动、民主、文明、哲学、科学、文学等课业。他关心社会问题,甚至读起了列宁的著作,得到了“布尔什维克”的绰号。其硕士论文是《论中国妇女的地位》。初来美国,他一切好奇,主动参加美国学生的军训,倾听各种演说。他当时的志向也是当一个理财家,遂自明为汉密尔顿·徐,取哥大出身的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之名为名。其时也,并无写诗的兴趣。后来放弃了哥大的博士往英国追随罗素,遇林徽因生恋,才成为诗人[7]。徐志摩没有谈过他在哥大的遭遇,但他离开哥大往英国的事实不能证明他在哥大过得很愉快。


  哥大出身是胡适一生的3大自豪点之一。他于1917年4月27日在哥大完成其博士论文,同年5月22日通过了答辩,于是应北大之召回国。1927年,哥大才追授胡适博士学位。50年代初,国共大决战见分晓后,胡适赴美,同林语堂先生同居纽约,经常到哥大借书,但哥大没有聘他们教书(但聘了赵元任、李芳桂教书),有人认为是校方怕他们与本地人竞争。胡适遂生活拮据。台湾政府曾专为他拨6万美元,遭拒。最后他在普林斯顿大学做过短期的中文图书管理员[8]。胡适以哥大为自豪,哥大却薄待胡适,一冷一热成对比。而且,胡适一生自称哥大哲学博士,后来人们却不能在哥大图书馆找到他的博士论文,博士真假问题成为悬案,也成为胡适先生心中永远的一块痛。


  尽管有人证明了胡适的博士学位为真,但我对此仍有疑问:理由一,其题目是《先秦哲学史》,不是专题研究,而是断代史,不合美国博士论文的选题要求,甚至不合90年代后的中国的博士论文的选题要求。理由二,如果胡适完成了论文和答辩,因没有等到博士论文出版而没有获得博士学位,那么,为什么哥大建校200周年时东亚图书馆的馆长Howard  P.Lindon编的《哥伦比亚大学有关亚洲的博士硕士论文目录》中不收胡适的论文?而且中国学者袁同礼编著的《中国留美同学博士论文目录》中也不收?这样的目录并非授予学位的依据,而是作为资料力求收罗广博的。看来,胡适是否真的完成了博士论文真是个问题。如果我的怀疑得到证实,胡适与《围城》的关系清晰起来,是一个借洋人唬国人的个案。用美国的话来说,胡适说了谎,这是该国的人最容忍不得的事情。当年不要他教书,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呢!无论如何,哥大的东亚图书馆现在有胡适的塑像,算是对一个忠诚校友的补偿吧!


  冯友兰于1919年抵哥大学习,住在后来闻一多要住的Clearmont大道114号。他在这里把孔子的学说传播到西方世界。历经磨难后,他于1983年回到哥大母校得文学博士学位。期间因批孔的经历遭人诘难,他因此老泪长流。在哥大求学期间,他感到西方近代科学发达基于两种动力:一是寻求认识自然界的知识,二是寻求统治自然界的权力。而中国人只求幸福于内心,疏于追求认识自然、控制自然,因此研究哲学史,希望解剖中国人的精神结构并发现其弱点[9]。


  应该说,还有一个非学人与哥大有勾连,他就是清末的名臣李鸿章。前面已经说到他与哥大汉学系的勾连,但他还与哥大有另外的联系。美国南北战争后,李鸿章来到美国,在克莱蒙大街哥大的外国学生宿舍后面的格兰特总统的坟墓后面种了一棵树,它至今存活[10]。按照当时的交通条件,垂老的李鸿章航来美国不易(似乎是乘船3个月),当地华侨十分感念。


  说了这么多古人,必须说一个今人。现在的哥大法学院院长Leebron教授的妻子孙乐平就是89级的哥大毕业生。她大概是在求学期间认识其丈夫的。结婚后生有两个小孩,他们长得更像中国人。今年的新生入学后,院长总是以他自己和其妻子的名义分6批把所有的新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邀请到他占了半层楼的家里参加招待会。我不请自到参加了其中的一次,主要目的就是看我们这位成功的女同胞。我注意到他们家室内的装修基本上是中国风格。


六、哥大的中国法研究中心


  与哥大的东亚系相呼应的是该校法学院的中国法研究中心。1973年,也就是在尼克松访华的当年,娶了中国妻子的Randle Edward教授在这里开始讲授中国法,是全美第一,因此,这里的中国法研究中心也“历史悠久”。相比起来,耶鲁大学法学院的中国法研究中心只有5年的历史。


  Randle喜欢讲中文,课间时常嘣出中文词句,以示地道。他退休后,接任的中心主任Liebman教授是耶鲁中文系本科毕业,1986年在景山中学上过学,在台湾和大陆工作数年,他更是把中文变成了中心的官方语言。他聘请的助手也是中国人。他的中文讲得很地道,没有洋人中文的怪腔怪调。在他的办公室,中国人几乎不被允许讲英文,这倒打消了我第一次见老板的语言麻烦,但这极大地影响了俺的英语水平的提高,反倒是老板的中文水平天天见长。他一再通知我参加他的中国法课,让我意识到不去不行。去了以后觉到不错,一是他的视角新颖,中国法被他按照美国人的判例和材料的方式讲,让我觉得很受启发;二是因为他的英语讲得极快,他邀请来这里做中国法讲座的美国人的英语我都能听个差不离,但我听他的英语却极为困难。我的想法是,拿下他的英语后,其他人的英语就不在话下了。不过,我从间接的渠道得知他因为我和其他中国访问学者的在场而感到紧张,因为我们都是法律专家,如果露怯,肯定逮个正着。


  这样的事果然就发生了一次。Randle教授已经退休去华盛顿了,有一次回来讲课,我是听众之一。他讲到清代的中国没有一个律师、没有一个警察。课毕我用中文主张清代的中国有两种律师:一种是刑名师爷,为官僚提供法律服务;一种是讼师,为老百姓提供同样的服务。这下抓住了毛病。兰迪有些慌乱,当场表示根据美国宪法和刑诉法拒绝进行不利于己的翻译,又说讼师是被禁止的。看来我无意中搞了一次“破坏”。如果我要提到中国古代还有警察,破坏性还会更大。说起来,武松就是一个现代的探长嘛!不过,坐在这样的课堂里,听人家讲文革,讲中国的宪法到底有什么用,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在50年代的苏联课堂如果有人讲同样的话而听的中国人没有当场站起来反驳,回国后可能就有麻烦了。


  与哥大的东亚系起于汉学相反,哥大的中文法律藏书是位居美国第二位的阿塞·戴尔蒙德法律图书馆中的东亚诸国的法律藏书中最差的。日文法律图书是东芝公司赠送的,号称日本以外世界第一,有一个专门的藏区。韩文的法律书规模小些,但书的档次尚属上流。中文的法律书沦落在地下室,只有几架,没有漂亮的大套书,一些法律汇编亦非权威的版本,而是一些律考资料式的东西,让我这个中国法律人汗颜。大概要富到一定程度了,才会充分注意在外国扩展自己的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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