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量较大,通常符合要求的材料寄到各教育处(组)后,需要5个月左右的办理时间。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教育处(组)将及时通过受理申请的官员把有关情况通 知申请人,请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各教育处(组)还将向国内有关单位核查申请人的材料,等候时间可能更长。
驻美使馆教育处对申请材料审批同意后,通常在每月底向美国国务院寄送一批“不持异议信”。教育处只向美国国务院寄送“不持异议信”,不负责寄送其它任何材料。与此同时,教育处将把结果通知各教育组,由各组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十六、申请过程中,如何查询进展情况?
答:为方便申请人了解审理进展情况,驻美使馆教育处每月将在本网址上公布所收到的由各领馆教育组邮寄来的申请材料情况(只说明收到材料,不表明 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公布所批准的同意豁免人员名单。通常在每月的月初公布上个月的有关情况。我们只公布领区及美方提供的CASE FILE No.,作为查询检索号码。
申请人在办理手续、申请材料及审批结果方面如有问题,应向负责受理的教育处(组)及官员咨询。如需了解有关豁免申请的政策性问题,除向受理申请的官员咨询外,也可向驻美大使馆教育处咨询。咨询电话为:202-8850723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但是,该电话不接受有关审批进展情况(如是否收到材料、是否已批准等情况)的查询。
十七、申请期间,地址变更怎么办?
答:在申请期间,如果地址、电话变更,应及时将情况写信通知各教育处(组)负责受理的官员,并同时通知美国国务院。
十八、美方需多长的审批时间,如何向美方查询?
答:根据美国国务院的规定,审批时间约需6个月。美方查询电话为:202-6631225 ;传真:202-6632868 。美方通讯地址为:
Waiver Review Division
Department of State
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
Visa Office
2401 E Street, NW
Washington, D.C., 20522-0106
十九、在办理豁免过程中,申请人一般会出现那些错误?
答:我组在办理豁免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经常出现的错误主要有:
(1)“原单位”公章不符合要求。根据使馆规定,单位公章不能由“XX单位人事处”或“XX单位办公室”的公章代替;
(2)上级“主管部门”单位不符合要求,应为国务院各部、委主管留学的司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出国留学工作的部门,一般为教育厅;
(3)不按“家庭主要成员姓名、职业以及地址”栏要求填写表格,导致资料不全而耽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