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博士和科研,医生和学术(3)

美国博士和科研,医生和学术(3)

我佩服和仰慕爱恩斯坦和陈景润,却并不他们作为人生的模范。他们天生对某种专业有敏锐的触角和浓厚的兴趣,他们可以为了解决一条难题废寝忘食,六亲不认。我既没有他们的天分,也没有他们的兴趣,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达到他们的成就。能够做好自己的工作,也是做好一个市民的本分了。有几个中国人读博士是为了爱好和兴趣?父母们从现实生活着眼,总是告诉孩子们“书中自由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种从小灌输的读书目的(为了金钱和美女),当然不会考虑你是否喜欢某个专业,只要那专业能赚钱就好了。在中国,读博士是为了晋升,晋升为了挣钱,其目的就不纯,所以科研方面浮躁,造假成风。博士的工作是研究,工作烦闷无趣,还要面对失败的打击。研究基金来自税收和捐款,所以博士的经济回报是不多的。为了名利来读博士,研究时只好造假骗人了,毁了自己的良心,坏了中国的科研界声誉,可悲啊!
  获得费尔茨奖(Fields)的华裔数学家陶哲轩(Dr. Terence Tao)小时候常常参加各种数学比赛,他说:“那个时候就好像是冲刺。”他还说:“(小时候)I remember having this vague idea that what mathematicians did was that, some authority, someone gave them problems to solve and they just sort of solved them.。”在真正的数学世界里,“Math research is more like a marathon。”这就是科研,你只是马拉松长途比赛的一个参赛者而已。
  显然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科学家的生活方式。当老师们给孩子们讲述科学家对社会的贡献时,除了宣扬他们头上的光环(国家英雄,为祖国争光,填---空白)时,不妨进一步的向孩子介绍科学家的工作性质,付出,生活和收入,我不希望现在的孩子们像我小时候那样,向往一项一无所知的工作。缺乏对科学的爱好和奉献精神,不能够忍受科学家那清贫的生活,还是不要胡吹科学家这个单词,那是对科学家的侮辱。不过,中国的中学老师有几个是博士,又有几人真正明白博士和科学家的工作性质呢?
说点闲话。我有位朋友,他是文革前的北大数学系毕业生,来到美国后曾经做过不同的劳工活来维生。当生活稳定下来后,他决定到大学拿数学博士学位。他半工半读,生活拮据。没有人能明白他为什么要读这博士学位?人人都说他是傻的,不去工作挣钱来读这干吗?既然大家不明白,他也懒得作解释。听说他最终获得了博士学位。我想他不属于天才或奇才,当数学家只是一个梦。像他这种人,博士毕业后能获得最好的工作应该是教书,在大学或中学里任职。但是,尽管他拥有博士学位,却只能讲一口语法错误百出,口音很重,可以说无人能明白的英语。所以当教师也不可能。后来他在唐人街的一间公司担任文员工作。
  从表面上看,他的博士学位对他的前途毫无帮助。但是,我猜想,博士是藏在他心底里的梦。他获得了学位,园了他的梦,这就是博士文凭的价值。
  中国人一直很讲实际,很现实,可是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能有机会追寻自己的梦是很奢侈的,很幸运的。他还是属于幸运的吧!他追到了自己的梦。
  有多少人能像他那样幸运呢?我们还是祝贺他吧!美国医生本身就拥有博士学位,在大学和医学院的学习过程写过不少论文,不少人曾在实验室当过研究员,或者在住院医生培训的过程中参与科研和论文的写作,所以他们拥有做科研的基本条件。但是绝大多数的医生并没有参与科研,其原因很简单,科研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但是医生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病人,所以临床医生的比例当然远比科研医生高得多。
  医生的工资来自为病人提供的服务费(诊金),科研医生的工资来自临床收入和科研基金,一般比临床医生低,那么为什么这些医生愿意做科研呢?有多种原因:1。这些医生对科研的兴趣比临床要大,同时他们做科研的能力比临床强;2。当他们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后,他们会成为医学某领域的专家,名气有时会带来利益(也只是有时,并没有任何保障);3。有些医生在学术界有名气后就往管理方面发展,可能成为某科室的主任,成为学术和临床的带头人(也只是可能而已);4。临床医生是多劳多得,工作时间长,用时间来换取收入,科研医生的工作时间相对比较少,例如,纽约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里从事科研的麻醉师医生有2-3天/周的非临床时间(non-clinical date),而临床麻醉师长时间呆在手术室为病人做麻醉,工作压力当然要比那些在图书馆的电脑前查查资料,写写文章的医生大,精神和体力消耗也多得多。根据我的看法,尽管有些医生临床科研都不错,这种医生只是极少数。一般医生只是在某一方面做得比较好。做科研的医生都是爱看书,爱写文章的人,由于他们花很多时间来做研究,临床方面比较弱,应付麻醉过程所出现的各种状况颇为吃力,使他们更不想做临床工作。可是这些医院和医生在医学界颇有名气,中国来的医生一般是到这些医院参观,所以很多中国医生对这类医生的临床操作颇有微词,觉得他们名气大,实际工作很蹩脚。其实他们的名气来自科研和写作,手工操作蹩脚不足为奇,不要以为他们代表美国医生的操作水平。心灵手巧的美国医生多的是,不过,他们临床做得好,写作不一定好,也没有什么名气,中国医生自然不会对这类医生有兴趣了。但是人应该根据自己的长处来选择工作方向,医生也是如此。所以美国医学界的制度使医生们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医生们既不会一窝蜂地涌向科研,也不会有让科研后继无人,科研和临床平行发展,医学也就在不断进步。2007年2月22日的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里有一篇论文,其作者是:J. Travis Hinson,他的学位是B.S. – Bachelor of Science。这使我感到很惊讶,一位大学毕业生能在如此有分量的医学杂志上发表文章,实在是了不起。我把这看法和一位美国住院医生谈起,他也感好奇。今天他告诉我,有朋友认识这位作者,Hinson先生是哈佛医学院的学生,由于他对这论文的题材有兴趣,完成两年医学院的学习后,他停学到实验室作研究。就在这一年里,勤奋,聪明,好的导师和运气,他完成和发表了这论文。由于他未完成医学院的学习,所以他只有学士学位。七月份他将会回医学院继续他的学业。这样,他比他的同班同学迟一年毕业,如果一位主治医生的年薪十来万,他的研究使他损失了十万美元的收入。可是,他想做这研究,钱就变得微不足道了。这期杂志还有一篇引用了99篇文献的综述文章。要能引用99篇文献,作者至少得泛读一百多篇文章,读通读透这99篇文献,找到足够的资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再加上撰写,做表格,反复修改,那是无数时间和心血的结晶。对此我深有体会。我回中国讲学前,查看了十来篇文章,准备了四十多张幻灯片,这种读了写,写了读,反复修改,字字推敲,花了将近100个小时。即使如此,我的工作量远远比不上这位引用了99篇文献的作者。所以,一个以临床为主的医生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去做这么繁重的科研工作。医生们应该有自己的重点工作:临床或科研。他们在医学界扮演的角色不同,同样是为了人们的健康而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现在中国医生人人写论文,人人作研究的做法,和大跃进时人人炼钢铁一样令人难解。当年不是每个地方都有条件,每人都懂得炼钢铁,现在也不是每个医院都有条件,每个医生都有足够的知识和时间来写论文。盲目鼓励(名,利的诱惑),完全扭曲了科研的目的和意义,不知道有没有以降低病人的医疗质量为代价?又能写出多少高质量的医学论文呢?
Hinson先生所作的研究是Bjornstad Syndrome的基因变异,Bjornstad Syndrome非常罕见。朋友说:“他希望完成住院医生培训后,能担任以研究工作为主的临床工作,他想一个星期有四天non-clinical day,一天做临床看病人。”显然,他的临床和研究会往那个方向走,所以他那一周一天的临床大概主要集中在为患有遗传病的病人做咨询。临床医生要靠为病人提供服务来挣钱,每天看的病人越多,工资越高。他一周只看数个病人,这种职业生涯所能得到的工资肯定不多。不过一个医生的工资至少超过十万美元一年(税前),这工资不算很高,但也非低薪。他能做自己有兴趣的工作,还是物有所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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